“礼物”不仅是社会交往行为中的“馈赠物”,亦作为文化的象征符号处于思想史的谱系中。结合展览“王音:礼物”,本讲座邀请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教授斯科特·拉什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旭和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汪民安梳理“礼物”的研究脉络,从马塞尔·莫斯、伊曼努尔·列维纳斯、马丁·海德格尔、雅克·德里达谈到让—吕克·马里翁,并由此阐发哲学与当代艺术的关系。
“礼物研究”可追溯至19世纪末“美国人类学之父”弗朗兹·博厄斯关于“夸扣特尔人”的论述;“民族志之父”布罗尼斯瓦夫·马林诺夫斯基亦以田野调查的方法研究原始社会中的交易行为,并撰写了影响深远的《西太平洋上的航海者》(1922);“法国社会学之父”马塞尔·莫斯则在社会学著作《礼物》(1925)中以“礼物”为核心概念阐释 “古式社会”的交换经济学。在市场经济逻辑占主导地位的时代,或许重新发掘“礼物”的内涵会为我们提供审视当下社会的另一重视角。
票务信息:活动免费
*开场前三十分钟于UCCA前台领取活动门票;
*活动开始30分钟后谢绝入场。
*请勿迟到。
斯科特·拉什(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教授)
哲学家、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教授
汪民安(首都师范大学教授)
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专著有《福柯的界线》等;主编《福柯的面孔》《福柯读本》《福柯文选》等。
张旭(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)
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哲学、当代法国哲学和基督教神学,主要著作有《上帝死了,神学何为?二十世纪基督教神学基本问题》(2010)和《礼物:当代法国思想史的一段谱系》(2013)。
潘鸿:讲座“礼物的文化政治”与展览“王音:礼物”的理念密切相关——王音将“油画”看作一种“礼物”,象征着中西方的艺术文化交流。讲座针对“礼物”的各类论题展开。
斯科特·拉什:礼物甚至在“个体”的概念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。艺术更是早于客体和主体的区分——并非是一个人“给予”,而是作为第三者的“它”给予。
关于“礼物”,中西方的认知不同。西方的礼物是上帝——上帝创造了一个人叫做亚当。人类有原罪,但基督让我们得到救赎,所以他把“礼物”或救赎赐予不配接受它们的人。根据尼采的理论,作为“债”的礼物是西方价值的基础所在。
我们亦须关注礼物的谱系。对于马塞尔·莫斯(Marcel Mauss)而言,礼物是不同部族之间交换的东西。美国印第安人的礼物并非图腾崇拜,而是对于祖先的崇拜。对祖先崇拜是有谱系的,而图腾崇拜是没有的。我认为,中国的“礼物”是有谱系的,而西方的“礼物”是上帝的馈赠,所以并没有谱系。此外,联姻在西方很重要,不只在部族之间,还在封建社会中。对于克洛德·列维—斯特劳斯(Claude Lévi-Strauss)而言,最重要的交换是女人的交换,因为这代表着联姻。西方文化存在“弑父”“杀子”的传统:俄底浦斯弑父娶母,而亚伯拉罕杀死儿子,这是希腊—犹太文化两大文化起源的一部分。而这种传统在中国不存在,乱伦是禁止的。
在西方历史上,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基于契约;在中国历史上,这种关系基于进贡。在王音的作品中,很多人物没有面孔,这意味着王音的“礼物”具有时间性,是由祖先给予我们的,所以没有脸,也没有名字。
张旭:在西方语言中,“礼物”一词兼具“毒药”的含义。礼物为什么会变成“毒药”?如何避免其成为毒药?这是关于礼物的文化政治论题。按照人类学的某种观点,如果我送你一个东西,而你不回馈,那么这件“礼物”东西就会变成毒药。那是为什么?
按照莫斯、弗朗兹·博厄斯(Franz Boas)针对古式社会中礼物交换的研究,所有人都有交换礼物的义务。古代部落的人认为,所有礼物都附着某种“灵”的东西,我们将其译为“礼物之灵”。礼物送到你家中,而你没有做出相应的回馈,它就会成为某种“有毒”的东西。
道理在于,送给你用以维持关系的礼物,如果你不想维持这一关系,把这个礼物贪下来,它就成为毒药。如今,我们处于“商品社会”中,但在以前的社会并非如此。学者认为,存在一种“古式社会”,亦即“原始社会”,在这样的社会中,人们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维持整个社会的物品流通呢?实际上,存在非常漫长的“礼物社会”时代。
另一方面,因为社会交往最初的原型即为“礼物的交往”,最初,我们不考虑太多复杂的关系,比如礼物的“贿赂”嫌疑。如今,“贿赂”成为人际关系网中扭曲的权力关系。这种关系网络可以拓展到所有的文化交往、人际交往、社会交往、语言交往中,甚至整个社会的亲属结构。在交换中,要么是平等的交换,礼尚往来;要么是不平等的交换,礼物便成为“毒药”。譬如,中国历史上“三千年未有的变局”——西方人通过暴力将非西方世界的大门强行打开了。
西方向非西方输入的东西不仅是器物上的,亦包括制度、文化。无论如何,我们已经把所有的东西当作礼物接受下来。但彼此的心态会很不相同,相对于赠予者,接受者是劣势的。 关于自我与他者、东方与西方的问题,其实都与此相关。
马塞尔·莫斯的著作是礼物研究的重中之重。其后,法国最伟大的社会学家就是列维—斯特劳斯,其《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》是对莫斯理论的延伸。在相对古老的社会,譬如具有儒教传统、祖先崇拜传统的中国,最重要的是人情关系——君臣、父子、夫妻、兄弟和朋友。由伦理纲常编织在一起的社会,其基础是什么?是亲属关系的结构网络。所以,如今中国的关系网在社会生存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。因为过去的家族、行会都消失了,我们唯有依靠关系网。 礼物的关系或关系网,曾是权力的关系网。而在商品社会中,这种关系完全被抽象化了。所以我们怀念“礼物”。
在西方,“赠予物”与毒药共用一词——我们将其译为“礼物”,但实际上西方没有“礼”这个含义。中国人为什么把这个词译为“礼物”,因为所有的赠予活动实际上都伴随着某种仪式,即“礼”,它使“赠予”的过程显得庄重。中国是礼仪之邦,其文明程度在历史上曾经非常高。
“礼乐文明”是中华文明的关键,以“礼”为核心。“礼”怎么产生的?《诗经》展示了乡间的“礼物交换”习俗。在春秋战国以来形成的中华文明中,存在某种“朝贡体系”,在这一体系中,上贡之物即为“礼物”。我们送给你们文明,而你们送我们奇花异草、飞禽走兽。
上贡者只象征性地表示对中原文明的臣服,承认我们是东亚的核心文明,我们反而倒贴很多东西。以这种方式维系的中原文明“朝贡体系”很早就形成了,直至1840年鸦片战争才告罄。中国祖先的社会交往活动异常丰富——行为的规范、情感亲密程度,以及亲密程度所划分出的礼节或礼仪的方式,这都是文明的表现。只不过,商品社会把礼物社会、礼乐文明都屏蔽了,或者抛弃了。
在古代,当人们赠送礼物,实际上天、地、神、人,是不分化的。礼物是非常古老的未分化经验。曾经,每一件物品都凝聚着我们个人的情感、生活经历,那里蕴含某种“灵”,物品融入了我们的情感与整个生活记忆。所以,通过所有人之间的相互赠予、回馈,“礼尚往来”的习俗将所有人都融入一个生活共同体、伦理共同体、情感共同体中;所有的节庆、祭奠、婚丧嫁娶、结盟都融在礼物的馈赠之中。
现代人讲究什么?个体的私人占有。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,存在泾渭分明的产权意识、契约意识、责任意识。礼物社会实际上提供了制度、习俗和情感群体的行为,存在某种混融。资本主义的商品社会则将世界转化为一个抽象的社会。
在整个现代社会的礼物关系中,“礼物”是某种奢侈的消费,更在于威望的建立。“礼物”是炫耀自我的最重要形式。西方向非西方输出文化,但接受的人为什么不领情、不感恩,比如说伊斯兰世界?在中国佛教传统很重要,“大乘”经典谈到布施观,提出要做到“三轮体空”,施空、受空和施物空。以这样的心态看待“礼物”,便可以避免让礼物成为毒药。
汪民安:我稍微补充一点吧。莫斯是人类学家,他身体不太好,是残疾人,没有去过毛利人生活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。其著作完全依靠文献资料撰写,这比较特殊。
莫斯比较重要的两个观点,一为礼物的回馈性,送礼物意味着“回赠”;其次,礼物是整个古式社会所有政治、经济、仪式、习俗情感的综合性统一体。20世纪20年代,西方进入现代社会,即商品社会,莫斯针对这个商品社会的语境谈“礼物”;商品社会中人与人、群体与群体、国家和国家之间的线索联系起来——古式社会以礼物为纽带,而现代社会中,人和人的关系以商品为纽带。马克思认为,商品恰好是计算的、反情感的,无法形成联结整个社会的纽带。该社会不断分化、个体化。所以说,莫斯实际上多少对这个商品社会有所批判。莫斯谈“社会团体”,认为礼物可以促进社会团体的形成,但商品则让社会发生分工、分裂,所以礼物的重要性就更加凸显出来。
如何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出发谈礼物?“礼物”在于互利、互惠,这是布罗尼斯拉夫·马林诺夫斯基(Bronislaw Malinowski)的观点,即送给别人的东西是有用的,强调主体性。列维—斯特劳斯以结构主义来批判功能主义,强调行为的深层结构,认为所有人类氏族的婚姻结构具有共同的特点,即女人的交换,将女人作为礼物相互赠送而产生亲属关系。
法国社会学家、人类学家皮埃尔·布尔迪厄(Pierre Bourdieu)则认为,礼物是一种权力,即权力技术。我送给你礼物意味着我对你的支配、控制。所以,收礼的人如果无法还礼的话,那么他要对送礼的人心存感激,或者被其征服;由此观之,礼物是权力支配的手段,以情感的方式来软化权力。有时候,友谊的背后是权力的较量。权力和友谊的关系通过礼物的赠送、回赠体现出来。
雅克·德里达(Jacques Derrida)认为,礼物真正的意义在于纯粹的赠予,完全没有任何目的,没有任何回报的意图。然而,如果礼物意识已经消解,那“礼物”何在?什么是礼物?这是礼物的困境,一旦你意识到这是礼物,就歪曲了礼物,玷污了礼物;而一旦完全没有礼物意识,达到纯粹礼物的境界,礼物又是什么?这些哲学家都把礼物与总体的哲学、实践问题结合在一起。
今天,礼物与商品的界限已经不再明显。一件物品有时是商品,有时是礼物,有时候商品变成礼物,有时候礼物变成商品。某种意义上而言,如今几乎没有纯粹的礼物。